千年宝相花,为何被上海哈灵麻将外挂软件LV“反向收割”?

来源: 搜狐专栏
2026-07-09 03: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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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宝相花,为何被LV“反向收割”?

  专家认为:本土企业在商标保护上落下风折射出传统纹样防御性保护困境

  ◆连日来,“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引爆舆论。一众网友晒出对比图,直指案涉老花图案源自我国传统纹样宝相花,对LV胜诉表示不解。法律专家则表示,按照现行法律,判决于法有据。

  ◆茉莉奶白尽管在一审中败诉,但在舆论场却得到了压倒性支持。网友普遍认为,外国企业注册商标与中国传统纹样高度雷同,存在文化侵略的嫌疑,忧心我国公共文化资源可能被跨国企业私有化。

  ◆本土企业在商标保护上落于下风,折射出传统纹样保护的多方面困境。面向国内,本土企业合规意识不足;放眼国际,外国企业已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与运营能力。

  ◆加强对传统纹样的防御性保护,不是限制外国企业注册商标,而是把我们自己再创新、活化利用和确权的功课补上,要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加强话语权,为我国争取主动。

  “判赔1030万!”

  连日来,Louis Vuitton Malletier(下称“LV”)起诉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茉莉奶白”)侵犯商标权案引爆舆论。一众网友晒出对比图,直指案涉老花图案源自我国传统纹样宝相花,对LV胜诉表示不解。法律专家表示,按照现行法律,判决于法有据。

  但LV还是“输了人心”。人们尊重商标保护,也对外国企业通过注册商标将中国传统纹样私有化、“反向文化收割”心存芥蒂。舆论哗然之下,我国传统纹样防御性保护不足的困境显露出来。

  LV诉茉莉奶白案引爆舆论

  截至7月7日,微博话题“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阅读量达到4亿。

  据媒体报道,LV起诉茶饮品牌茉莉奶白,指其长期使用近似品牌经典四叶老花图案,侵犯自家多枚注册商标权,且茉莉奶白相关商标申请早已被驳回,却仍持续商用。

  记者了解到,案涉茉莉奶白成立于2020年,是专注于东方花香茶饮的连锁品牌。截至今年5月,茉莉奶白拥有国内门店2000余家、海外门店近50家。

  6月29日,该案一审落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判决,茉莉奶白及吴中经济开发区东侠饮品店侵犯LV的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茉莉奶白主体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案涉门店承担10万元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该案仍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回应,将上诉。

  7月2日引爆热搜当晚,茉莉奶白小程序调整了品牌Logo。记者发现,该小程序“会员中心”界面,头像区域的Logo现为金色四叶花卉,并绘有立体亮面效果,整体图案未改变。而该品牌线下门店的广告牌,现已换上另一种黑色花卉的宣传标识。

  次日,有网友发现茉莉奶白发布紧急招聘公告,岗位为知识产权方向的法务经理,月薪范围为2.5万元至4万元。

  7月4日,一篇标题为“LV你身后空无一人”的视频帖,在社交平台收获近10万点赞。茉莉奶白尽管在一审中败诉,但在舆论场得到了压倒性支持。有消费者了解到该案后,开始购买茉莉奶白的饮品,部分门店甚至出现爆单。

  据悉,2024年3月起,茉莉奶白关联公司曾申请多个带有花卉图案的商标,但基本被驳回。

  商标图案源自我国,为何LV胜诉?

  舆论持续发酵,短短几天,与茉莉奶白案相关的微博热搜词条超10个。传播尤为广泛的,是一张绘有宝相花图案的唐代琵琶与LV老花图案的对比图。网友指出,LV老花图案其实源自我国宝相花,“既然图案源自我国传统纹样,为什么LV胜诉?”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学博士杭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同上述图案渊源,“无论是LV的经典标识,还是茉莉奶白品牌Logo,其实都是中国传统纹样的变形。这种基础纹样名为柿蒂纹,因外形酷似柿子果蒂而得名。风靡一时的唐代宝相花,是柿蒂纹复杂化演变后的形态。”

  尽管如此,判决LV胜诉,是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北京时间”评论员指出,LV多年前就对宝相花做了商业再创作,并在中国注册有效商标,且属驰名商标,可跨类保护。茉莉奶白的同类商标未获确权,按商标法“注册在先”原则,一审判决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早在1986年,LV已成功在我国注册老花组合商标,注册商标图案包括案涉四叶花和LV字母等,专用权期限持续到2036年1月。

  LV为何能在我国成功注册老花图案商标?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蔡元臻引用茉莉奶白一案的判决书内容作出解释——“四叶草图案在人类传统文化和现代创意中被广泛使用……但涉案商标……并非简单的几何图形或者其他进入公有领域图案的简单组合,体现了设计者的理念和思想的表达……随着组合商标的使用和获得的知名度,该四角星标识本身具有了一定的辨识度。”

  “商标法实行的是先申请、重使用、看显著性的客观标准,不问申请人国籍。如果规定具有中国传统纹样元素的商标只能由中国企业注册,那既违反我国法律和所加入的国际条约中的国民待遇原则,也会反过来伤害走出去的中国品牌。我们要求别人不得歧视中国企业,就不能自己先搞歧视。”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卢海君强调。

  另一被广泛讨论的,是公共文化资源与商标私权的冲突问题。“千年柿蒂纹、宝相花全民共享,凭什么LV使用相关元素注册商标后,本土企业碰都不能碰?”

  北京探则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康利霞向媒体分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花卉纹样和元素本身属于公共文化资源,任何主体原则上均可加以利用。

  蔡元臻提醒:“但需注意,所谓公共文化资源抑或国家文化,本身是非常宽泛的概念。图案的传统纹样元素不一定阻却商标注册,但其需严格遵循商标法。”

  蔡元臻指出,具有传统纹样元素的图案能否被注册为商标,主要应在显著性上讨论。一般来说,如果在传统纹样的基础上存在创新,则可能具备显著性;反之,如果和传统纹样基本相同或完全相同,则大概率不具备显著性。

  “别让文化被‘反向收割’”

  有网友梳理发现,某国际珠宝品牌的四叶草图案、某国际箱包品牌的双C图案、某国际美妆品牌的Logo,疑似分别源自我国传统纹样——柿蒂纹、寿字纹、回字纹。记者查询到,上述Logo图形均早已被相应品牌注册为商标。

  卢海君分析,外国品牌商标与我国传统纹样高度雷同的情况,在高附加值消费品领域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奢侈箱包、珠宝配饰、高端美妆、时装等品类。这些行业高度依赖视觉符号建立品牌识别,因而对图形商标的经营和布局最为自觉和系统。

  随着传统纹样被外国品牌“借鉴”的事件纷涌,舆论争议进入白热化。“欺负古代人不会注册商标”“文化挪用在先,商标垄断在后,真是讽刺!”……某些观点还犀利指出,中国传统纹样有成为外国品牌商标垄断资源之嫌。

  蔡元臻认为,舆论的核心问题,需要在社会语境和法律语境中分别讨论,二者截然不同。“在社会语境中,舆论倾向于认为外国企业注册商标与中国传统纹样高度雷同,存在文化侵略的嫌疑;在法律语境中,如果商标保护力度过强,可能会被外国巨头利用来打压我国本土企业。”

  受访专家均认为,LV胜诉敲响了中国传统纹样知识产权保护的警钟,本土企业在商标保护上落于下风,折射出传统纹样保护存在多方面困境。

  面向国内,本土企业合规意识不足。卢海君举例分析:“茉莉奶白的典型问题,在于其多次申请同款图形商标被相关部门驳回后,仍持续大规模商用。这不是文化问题,是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失守。”

  放眼国际,外国企业已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与运营能力。卢海君指出:“他们形成了通过‘公共元素+再设计+长期使用’,来建设强识别性标识的能力,使得相关设计在商标体系中获得稳固保护,甚至上升为驰名商标。本土企业在试图利用传统纹样进行品牌建设时,常常面临‘已被他方注册并使用’的既成事实。”

  考量制度,蔡元臻提出一个触及根本的问题:我国商标保护力度,是否应更加理性、缓和?对于驰名商标,是否又要给予“从箱包到奶茶”的跨类别保护?

  “在很多人看来,我国传统纹样应受到法律保护,不能被外国企业随意‘文化挪用’。这实际上触及了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传统知识时的制度性盲区,即如何防止私人主体通过注册制度,‘圈地’垄断公共文化资源。”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进一步介绍。

  孟强对记者说:“公众的担忧,本质上是担心我国公共文化资源被跨国企业私有化。”蔡元臻道明其中弊害:“一定程度上,传统知识若任由外国主体取用,不仅可能伤害公众情感和文化自信,也会造成国家经济利益的损失。”

  某自媒体大V博主分析,LV与茉莉奶白两个品牌的官司,提醒我们要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的防御性保护,别让文化被“反向收割”了。

  “不是限制外国企业,而是把自己的功课补上”

  传统纹样跨越千年,数量庞大、体系庞杂,难以完全统计。纷繁美丽的图案,更引得各色外国企业纷纷“向东看”。我国正在推动文化有序扩大开放,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在此过程中,应如何加强传统纹样防御性保护、防止出现文化被“反向收割”?

  本土企业应审视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卢海君说:“本土企业要真正投入资源,对传统纹样进行融合与创新,打造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护城河’,从而在市场上获得更高品牌溢价。中国品牌加速出海,面对的将是更加严苛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在国内市场提前经历合规考验,学会用国际通用知识产权规则来武装自己,是中国品牌走向世界、参与全球高端市场竞争的必经之路。”

  他建议:“在确定Logo等核心视觉时,本土企业要做再创造而非近似搬用,与他人已确权图形保持足够的视觉距离。而且,要做全面的商标近似检索(尤其针对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图形),风险排查不应放在上市之后。对于打磨成熟、具有显著性的标志,尽早申请注册商标,及早确权。”

  防御性保护机制被视为真正的保护路径。孟强倡言,应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设立专门的传统知识保护名录等,从源头上防止公共文化资源被不当私有化。

  记者了解到,针对建立中国传统纹样数据库,很多民间力量正在推动。比如,纹藏中国创办人清穗的团队耗时近8年,完成了2万余组纹样数据模型的整理工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友东关注到部分民族纹样已被国外机构抢先数字化并用于商业开发,建议创建国家特色民族纹样基因数据库,在国家统一标准下进行资源采集、数字化处理。

  研究者张祥志、杨诗圆在其文章中分析,中国元素成为高奢大牌“宠儿”,国际奢侈品牌可能凭借全球文化资本优势,阻止原文化持有者标示自身文化来源的权利,在知识产权体系下,亟须强化来源标示制度设计。

  舆论场众声喧哗,卢海君直击要害:“文化自信的表达方式,是做得更好,而不是为他人使用设立更多限制。我们要做的,不是限制外国企业注册商标,而是把我们自己的再创新、活化利用和确权的功课补上,让本土主体更有能力让本土文化资源具有受保护的权利。”

  “要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加强话语权,为我国争取主动。”蔡元臻最后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易得香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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