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十途隆麻将外挂软件年:闹剧一场,贻害无穷

来源: 搜狐中国
2026-07-11 06: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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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12日,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裁决”,全面否定了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主张。时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次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明确指出,所谓“裁决”,不过是一张“废纸”。

  十年过去了,南海局势的发展演变充分印证了这一论断的前瞻性。作为一项和平解决争端的法律方法,仲裁及其“裁决”不仅未能实现解决争端的目的,反而成为部分南海声索国推进单边主张、某些域外势力干预南海事务的重要工具。

  十年来,在南海发生的事实表明,所谓“裁决”持续侵蚀南海域内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阻碍地区合作进程,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南海局势紧张,成为影响地区和平稳定的重要负面因素。

资料图:2024年8月16日,为期3个半月的中国南海伏季休渔期结束。记者 骆云飞 摄

  十年印证:“废纸”从未解争端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了包括谈判、调停、和解、仲裁和司法解决在内的多种争端解决方式,其基本精神与《联合国宪章》第33条一脉相承,即优先通过谈判等外交方法解决争端。仲裁作为《公约》强制争端解决机制并非处理争端的首选方法,而是必须在有关当事方已经诉诸谈判等非强制性争端解决方法仍无法解决争端的情形下,才能使用。

  然而,在“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南海部分岛礁的法律地位”等核心问题上,菲律宾当局从未与中国政府进行充分、实质性的意见交换,更遑论开展系统性的谈判。在此背景下,菲律宾于2013年1月越过《公约》规定的前置程序而直接提起仲裁,本身就不符合《公约》。

  更重要的是,随后组建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上的认定,自作出之日起便遭到中外国际法学者的批评。仲裁庭通过人为拆分争端、回避主权问题、扩大自身权限等方式,将本不应属于其管辖范围的事项纳入裁断范围,而其在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实体问题“裁决”,也存在诸多重大法理瑕疵。因此,中国政府明确指出该“裁决”非法无效且不具拘束力。过去十年来,诸多中外国际法学者也对“裁决”的重大法理瑕疵,提出了严肃的质疑和批判。

  从更广泛的国际法治视角看,“南海仲裁案”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造成了深远负面影响。原本旨在促进和平解决争端的仲裁程序,却因仲裁庭的越权扩张而在国际社会引发广泛争议,不仅削弱了包括中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对《公约》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信任,也对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的稳定性造成冲击。

  十年来的实践已经给出明确答案:所谓“裁决”既没有解决争端,也没有带来南海地区的和平和稳定。对于南海争端而言,它无疑是一张无法兑现解决争端目的的废纸。

  流毒甚广:非法“裁决”侵蚀和平

  尽管所谓“裁决”未能真正解决任何实质问题,但其负面影响却在过去十年时间里持续发酵。其恶劣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部分南海声索国借助“裁决”结论推进单边海洋主张。由于“裁决”全面否定了中国在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相关海域的海洋权益主张,周边声索国便以此为依据,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2019年,马来西亚提交涉及南海北部海域的外大陆架案;2024年,菲律宾和越南又分别提交外大陆架申请。这些国家的单方面行动,不仅无助于解决南海海洋权利争端,反而使争端进一步复杂化。

  其次,“裁决”的部分错误观点正在通过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不断扩散。近十年以来,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以及常设仲裁法院的多个判例中,出现对“裁决”的引用。这些引用虽然并不必然意味着这些机构对“裁决”结论的认可,却在客观上扩大了相关错误认知的传播范围。

  第三,“裁决”对国际法学界产生持续影响。近十年来,西方国家出版的大量国际法、海洋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教科书、专著和学术论文,频繁将“裁决”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不少内容直接引用或接受其结论。随着这些教材进入欧美乃至东南亚各国的高校课堂和实务部门,其错误认知不断向国际法学界和国际法律实务界扩散,形成一定程度的“认知固化”。

  第四,菲律宾通过国内立法方式,巩固“裁决”的所谓“胜果”。菲律宾在2024年11月实施的“海洋区域法”和“群岛海道法”,均以所谓“裁决”为重要依据,将非法领土海洋主张转化为国内法律规范,并进一步向国际社会宣传其所谓“合法性”。这种做法不仅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也增加了中菲之间未来通过谈判解决南海问题的难度。

  第五,“裁决”加剧了南海问题国际化、阵营化趋势。自“裁决”作出以来,一些域外国家不断将其包装成所谓“国际规则”和“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的象征,并借此强化对南海事务的介入。原本属于地区国家之间的争端,被不断外溢为地缘政治竞争议题,导致有关国家自主协商解决问题的空间受到蚕食和挤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落实受到直接和不可逆的影响,“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也因此面临更多干扰因素而迟迟无法有效推进。

  由此可见,所谓“裁决”持续释放负面政治和战略影响。只要这一非法“裁决”继续被周边个别国家和域外势力利用,其消极影响仍将长期存在。

  争端何解:回归对话协商是正道

  2016年7月13日,也就是所谓“裁决”作出的次日,中国政府发布《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再次郑重阐明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的立场。

  十年后的今天,事实再次证明,中国倡导的双边谈判和协商解决,才是处理南海问题最现实、最有效、最符合国际法精神的正确道路。

  从国际法原则来看,谈判协商始终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首要方式。《联合国宪章》第33条将谈判列为解决国际争端的第一种方式,《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条款安排,也意味着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方法只是作为外交方法的补充性手段,而非替代当事国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端的万能方案。

  对于涉及领土主权、海域划界以及历史性权利等高度敏感的南海争端而言,更不存在能够脱离各当事国意愿而强行诉诸的“唯一解决方案”。

  回顾过去十年,菲所谓“裁决”没有为南海带来稳定,也没有解决任何争端;没有增进南海周边国家之间的互信,也没有促进合作。相反,它留下的负面效应至今仍在影响南海局势。十年实践已经给出了最有说服力的答案:所谓“裁决”无非是一张无法解决南海争端的废纸,而中菲之间的对话协商、合作共赢才是维护南海地区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

  (本文在“国际识局”栏目刊发,作者包毅楠系华阳海洋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曹群系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读者参考)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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