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以“海”为桥,中国如何促进全球海洋治理?人人桐柏麻将外挂

来源: 搜狐专栏
2026-07-04 03: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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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7月3日电 题:以“海”为桥,中国如何促进全球海洋治理?

  作者 疏震娅 中国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

  海洋是全人类的共同家园,也是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自诞生以来,对人类更好认识、保护和利用海洋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随着国际海洋秩序经历深刻调整,如何更好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加强全球海洋治理,成为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2026年是中国成为《公约》缔约国30周年。作为发展中的海洋大国,中国致力于以“海”为桥,与各国携手推进海洋治理新征程。

2025年9月13日,中国福建省东山县海域上的养殖区。 记者 张斌 摄

  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构建和完善

  中国作为《公约》的首批签署国,全面、忠实履行《公约》,是《公约》及其机制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

  回顾历史,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参与的首个重要国际立法进程。从维护自身利益、发展中国家利益及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出发,中国积极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共同推动重申“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等重要海洋法原则和制度,为《公约》的最终通过作出重要贡献。

  自成为《公约》缔约国以来,中国恪守《公约》精神,全面、忠实、善意履行《公约》,在海洋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推动《公约》落地生根。

  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支持并赋能《公约》三大机构,即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中国持续推动现代海洋秩序构建,积极参与《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等《公约》执行协定的谈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历经19年谈判。中国全程参与相关进程并积极推动协定于今年1月正式生效,支持厦门申请协定秘书处,彰显大国担当。中国还建设性参与深海矿产资源开发规章磋商等重大国际立法进程。

2026年3月26日,博鳌亚洲论坛2026年年会“蓝色经济:海洋新动能与港航新未来”分论坛在海南博鳌举行。 记者 骆云飞 摄

  中国提供的海洋公共产品惠及各方

  海洋是支撑未来发展的资源宝库和战略空间。中国始终将自身发展置于全球可持续发展坐标系中,拓展蓝色伙伴关系,深入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积极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多年来,中国积极保障航行自由和安全,守护国际航运畅通。中国尊重和支持各国依据国际法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坚决反对以所谓“航行自由”之名威胁国家主权和安全。中国还不断提升海上搜救等保障服务,显著改善航行安全条件。

  中国提供的海洋公共产品惠及各方。“妈祖”系列海流和海浪数值预报模式源代码向全球开源。南海区域海啸预警中心10分钟内可发出首份预警信息,时效和精度达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向周边国家提供全天候海啸预警报服务及人员培训。灾害遥感监测应急服务得到基里巴斯、所罗门群岛等太平洋岛国政府部门积极评价。

  中国以科技数智化转型赋能海上协作,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与非洲国家共同发布并上线星海多尺度海洋综合数据集,涵盖海洋遥感在线分析平台、非洲—印度洋海岸带遥感监测、基于人工智能的融合四维叶绿素数据集等功能,研发“滨海城市可持续发展海洋解决方案工具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便捷的海洋信息服务和高效的综合治理决策支撑。

  中国以“小而美”项目驱动,推进海上务实合作。依托广泛的蓝色伙伴关系网络及平台机制,中国与马达加斯加共建海平面变化联合观测站,开展南印度洋区域长期连续高精度海平面观测,正式纳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海平面变化监测系统,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中国还与相关国家及国际组织联手发起“蓝色市民”倡议,与泰国、印尼、柬埔寨等联合开展海上学堂、自然教育学堂、共建“蓝色社区”,有效提升沿海社区海洋素养。

2025年10月16日,2025第三届中国海洋装备博览会在福建福州举办,本届博览会以“绿动领航 智驭深蓝”为主题。图为外国观众观看大型邮轮模型。 记者 王东明 摄

  四大全球倡议是改革完善海洋治理的有益方案

  海洋把世界联结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为实现《公约》“促进全世界人民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进展”宗旨,《公约》没有理由故步自封、一成不变,而应以更加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姿态拥抱海洋治理的新智慧、新理念和新路径。国际社会需要共同努力,践行多边主义,维护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公约》为服务国际社会整体利益提供了综合性法律框架,与其他涉海条约和习惯国际法共同搭建了现代海洋法体系。出于对这一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成果的珍视与爱护,中国倡导正视《公约》在运行实践中持续面临的亟待破解的内在难题与外部挑战。

  比如,《公约》本身存在局限性,难以解决所有的海洋法问题,对新兴海洋问题制度供给滞后,实施效果有所削弱。《公约》实施面临曲解条款、滥用程序等挑战,单边主义行径更侵蚀《公约》所确立的法律秩序,损害《公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客观、全面、辩证地看待《公约》,是对《公约》缔结历史和妥协精神的尊重。校准《公约》在现代海洋法律秩序中的定位,不低估不夸大,兼顾《公约》、其他涉海国际条约与习惯国际法,妥善处理海洋法继承与发展的关系。

  完整、准确、善意地解释和适用《公约》是维护《公约》的正确路径。合理行使《公约》赋予的权利,善意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捍卫《公约》宗旨和目的,维护《公约》内在平衡机制,抵制曲解条款、滥用程序、越权管辖等有损《公约》严肃性、完整性和权威性的实践乱象。

  中国的四大全球倡议是破解《公约》实施的难题挑战、改革完善全球海洋治理的有益方案。现代海洋法治与中华文化在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上可以实现价值共鸣。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加快四大全球倡议落地见效,将有助于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

  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背景下,海洋应当成为凝聚共识、共谋发展的重要领域。各国应更加注重合作共赢,共同延续深化海洋合作与治理的团结氛围,为蓝色家园建设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完)

  作者简介:

疏震娅。作者供图

  疏震娅,法学博士,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海洋法律与权益研究室研究员,中国海洋法学会理事。主要从事海洋法律与权益问题研究及决策支撑。

  著有《国际法上关键日期问题研究》、《钓鱼岛》等,参与编写历年《中国海洋发展报告》。发表论文《推进我国海洋领域世界遗产发展与保护》《关键日期视角下的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分析》《中日海洋合作的发展及前景分析》《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视角下的关键日期》等。提供海洋强国建设重要论述学习解读文章《保护好运用好传承好海洋文化资源》。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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